南怀瑾选集_第六卷(历史的经验,亦新亦旧的一代,中国文化泛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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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4 南怀瑾选集(第六卷) 用也。 军識曰:“上行虐,则下急刻。赋重敛数,刑罚无极。民相残 贼,是谓亡国。” 本节承上文,亦乃察微之术,外则观敌,内自讼也。凡居上不 宽,则为下者必急躁刻薄。如是则税重规烦,民多戾气,此亡国之 兆也。 本节以下,皆人君(领导者)察微知人之术,犹今之考核也。 军谶曰:“内贪外廉,诈誉取名,窃公为恩,令上下昏,饰躬正 颜,以获高官,是谓盗端。” 凡人内贪欲而故示廉洁,以钓名沽誉。公事乡愿以结私恩,致 令公私不分,典章昏乱。而对上则粉饰高呼,此乃官中之盗。一国 政风如是,则国必不久。 军谶曰:“群吏朋党,各进所亲。招举奸枉,抑控仁贤。背公立 私,同位相讪,是谓乱源,” 凡政风营私结党,同恶相济,则贤良不安,小人在位,其国必 乱。 军谶曰:“强宗聚奸,无位而尊,威无不震,葛藟相连。种德立 恩,夺在位权,侵侮下民,国内谈谊,臣蔽不言,是谓乱根。” 本节言国之豪族,虽不在位,然蔓如藤葛,势可薰天,或操纵经 济,或干预人事,民受其欺,君受其蔽,臣不敢言。此犹言古之外 戚,乃导乱之根本也。 军谶曰:“世世作奸,侵盗县官。进退求便,委曲弄文,以危其 君,是谓国奸。” 本节言国之土豪,犹昔之恶讼,今之文化流氓也。此辈舞文弄 墨,精通法律空隙,求一己之私欲,勾结恶吏,欺压良民,乃国之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