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怀瑾选集_第一卷(论语别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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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别裁 87 控用刀杀人,这是有罪的,要偿命的。有讼棍要被告一千两银子, 包可无罪。被告为了保命,就是上当受骗,也只好出这一千两银子 了。而那个讼棍得了银子,将送出去的公文抽回来,将“用刀杀人” 的“用”字,轻轻加了一笔,变成“甩”字,于是“甩”刀杀人,没有犯 意,是无罪的。 还有清朝时,祭孔大典,凡是参加的人,是不得在祭典中东张 西望,或转头回身说话的,否则就犯了“大不敬”,重则杀头,轻则坐 牢,至少是免职永不录用。有一次,一位督抚率领部属祭孔,在部 属中同僚有隙,某甲到皇帝面前,告某乙在祭典中回头说话,于是 皇帝下命令督抚查明这件事。督抚一接到圣旨,惶恐得不得了,最 后从部属中,找来了平日最讨厌的讼棍,被敲了八千两银子,一千 两银子买一个字,讼棍还说白送了一个字,共有九个字:“臣位列前 茅,不敢反顾。”这样答复上去,不但没有事,那个原告,也不敢顶上 去了。因为追究下去,你自己如果规规矩矩不转头,又怎么知道被 告转了头呢?有罪大家有罪嘛!一件要杀大官们脑袋的大案,就 这样由讼棍用九个字,轻轻地平息下去了。 李陵答苏武书中所谓“刀笔之吏,弄其文墨”,从政的人,都要 了解这一点,公事办久了,从政久了,法律熟了,专门在笔杆上做工 夫,害死人杀死人,比刀都厉害。 所以讲到这里,要“视其所以”,看他的动机、目的。“观其所 由”,看他的来源,整个行动的经过。“察其所安”,再看看他平常做 人是安于什么?能不能安于现实。譬如有些人就很难安,有一位 七十多岁的朋友,已满头白发了,读书人,学问蛮好。刚刚退休,太 太过世了,在生活上打牌没有兴趣,书法好但没兴趣写字,读书人 本可看书,但是拿到书,就想睡觉,躺下来又睡不着—讲到这里, 请青年朋友们注意,老年人很可怜,有几件事是相反的:坐着想 睡,躺下来却睡不着。哭起来没有眼泪,笑起来把眼泪笑出来了。 讲现在的事,当面讲当面忘,对过去的事,连小时候的都记得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