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怀瑾选集_第六卷(历史的经验,亦新亦旧的一代,中国文化泛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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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2 南怀瑾选集(第六卷) 夫命失,则令不行。令不行,则政不立。政不立,则道不通。道不 通,则邪臣胜。邪臣胜,则主威伤。千里迎贤,其路远。致不肖,其 路近。是以明君舍近而取远,故能全力尚人,而下尽力。 本节言国之政令,出君之口谕谓之命,立之为法谓之令,下奉 而行之,普及百姓,此谓之政。上不正则命失,命失则主无威,令不 行。令不行则政事乱,政乱则奸邪用事。奸邪在位,则忠贤远矣。 是故贤明之主,知君子不苟,贤才难求,佞幸易进之理,故皆以求才 为务。任之得人,则众心服而下尽力,政乃升平。 废一善,则众善衰。赏一恶,则众恶归。善者得其佑,恶者受 其诛,则国安而众善至。 本节承上文,论立法赏罚之理。国之立法设制,牵涉全民权 益,故不可不慎。朝令夕改,法规模棱,失信于民,致乱之由也。赏 罚不公,则善恶不分,恶进善退,此亦导乱之由也。故立法设制,宜 高膽远瞩,观古鉴今,察未来之势,毋以劳民。赏罚平明,则诛恶佑 善,是以众善集而困安。 众疑无定国,众惑无治民。疑定惑还,国乃可安。 本节再引申上文,政无定制则众疑,赏罚由心则众惑,众疑则 令不行,众惑则国不治,此理国之大经也。 一今逆,则百令失。一恶施,则百恶结。故善施于顺民,恶加 于凶民,则令行而无怨。使怨治怨,是谓逆天,使仇治仇,其强不 救。治民使平,致平以清,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。 本节言老成谋国,不可躁进急功也。凡政令措施,一着之失, 则众失相随,一苛既立,众虐随立。故治国之道,在以德化之,政在 清,令在平,则民各安其位而天下自安矣。 犯上者尊,贪鄙者富,虽有圣主,不能致其治。犯上者诛,贪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