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怀瑾选集_第六卷(历史的经验,亦新亦旧的一代,中国文化泛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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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4 南怀瑾选集(第六卷) 化,到了现阶段,也便恰当其时,卷人这个矛盾对立的世界洪流之 中,亟待我们自己的努力,统一融会而坚强地站立起来。 宗法祖的辨别 假定从社会学的观点,来说明我们历史文化上的社会史迹,也 有把我们过去的氏族宗法关系,叫它作“宗法社会”的。严格地说 来,这还是有问题的。因为社会,是基于共同利益,或共同目的,集 体合作的一种组织。我们祖先的宗法社会,只是一种民族精神所 系的代表和象征。它以不忘民族的木来源流,传承继续先人的祖 德,要求后世子孙的发扬光大;它既不是有一种群体法定的组织, 犹如西方的社会一样;更不是为了一种共同的利益,达到一个政治 或经济上的目的。宗法,只能说是传统文化中心的“体”的表现,这 个体,它具有相似于宗教性的,人情味的,是人类文化精神之升华, 而且是性情和理法并重的。重性情,所以推崇天然,就轻视人为的 组织。重理法,便讲礼义,裁定性情,使它合于人伦群体的活动。 它与西方社会的只注重组织,是大有出入的。我认为人世间最高 的组织,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真感情的结合,所谓至性至情的流露。 其次,才是如宗教一样的信仰,所谓崇拜的服从。再其次,才是法 律和规范。至于从利害相关的集合,用权位生杀来范围,那是等而 下之,等于市场的交易而已。凡事之不近于天然法则,违反人之性 情的,没有不失败的道理,以社会学理的历史来讲,利害相关的组 织,可能在社会史上,暂时占去时代的一页,但决不能争取千秋。 至于我们历史上的宗法社会,它的基本单位,就是家庭的家 族。由家族和家族之间的结合,就是宗族。由宗族和氏族之间的 结合,就是国家的社稷和宗庙。社稷、宗庙和宗祠,就是介乎人和 天神之间的象征代表,贵为天子,还须畏惧天命,所以便当敬重社 稷宗庙和山川神祇。如是普通的平民,不敬重宗族和宗祠,从礼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