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怀瑾选集_第一卷(论语别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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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南怀瑾选集(第一卷) 是这么回事,我们先要了解中国文化的“君”字是什么意思。从文 字的字形上看,“君”字古写,头上“尹”字,“尹”字的古写是“现”。 我们的文字,是由图案演变而来的,手里拿一根拐杖,下面一个口, 代表一个人,这个人年龄大了,学问道德很高,拿根拐杖,也等于指 挥杖,所以凡是拿拐杖的,指挥杖的,都是君。后来才转借变成皇 帝的专用,其实中国文化中的“君”也不是皇帝的专用词,比如我们 过去写封信给平辈,不好称他先生,也不好意思称他老弟;乃至一 位老师写给学生,这位老师谦虚一点就称学生“某某君”,如果说君 是代表皇帝,就是“某某皇帝”了,通吗?没有这回事。日本人学我 们中国文化,写信通常都是以君为尊称词。 这句“事君能致其身”的意思是:不论朋友或同事,他跟你感 情好,他了解你、认识你,认为非你帮忙不可,而你答应了,那他就 是君,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,要抬轿子就规规矩矩一定 尽心,答应了就言而有信。“能致其身”,竭尽自己身、心的力量。 就好比结婚一样,要做到从一而终。否则当初不要答应,既然答应 了,讲做人的道理,就要有信。至于替人家做事的道理就是忠,也 就是尽自己的力。不可以表面上愿意帮忙,做出部下很恭敬的样 子,背地里却一切不同意,反而捣乱扯腿。即使在外面做主管,也 常会碰到这些事。这就是做人的“臣道”不够,简单说就是不诚恳。 所以,“贤贤易色,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”,白话解释 就是看到好的人能肃然起敬,在家能竭心尽力地爱家庭,爱父母。 在社会上做事,对人、对国家,放弃自我的私心,所谓许身为国。还 有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”,这句话再三提到,在感情上说,每个人都 认为做到了对朋友言而有信。据我自己的反省,虽然很想彻底做 到,事实上却很困难。有时候对朋友答应了的事做不到,心里非常 难过,为了自己道德的要求,想尽办法去做,所以仔细研究起来, 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”这句话,实在很不容易。所以子夏说,能够做 到这样,“虽日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尽管这个人没有读过一天书,